江门:电路板厂每月各收垃圾费500元
时间:09-12-09 点击:
本报江门讯饶新一、江耀摄影报道:厂家对垃圾费收费标准产生异议而未交垃圾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霞村卫生主管部门干脆将一车车生活垃圾倒在八家厂店门口,堵住大门。
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霞村村委会内的×威玻璃工艺厂于2007年10月12日登记注册,2008年6月开工生产。霞村村委会曾于2008年1月1日张贴通知,要求对村辖区内各厂场、企业收垃圾费,通知上写的收费标准为:玻璃厂每月收垃圾费700元;焦炭铸造厂、灯饰厂、电路板厂每月各收垃圾费500元;喷涂、喷漆厂每月各收垃圾费300元;玻璃工艺厂、塑料胶粒厂每月各收200元,垃圾费由村委会卫生主管部门每年上门收一次。某威玻璃工艺厂工商注册时注明是做灯饰玻璃工艺加工,理应每月交200元。本月21日上午,村委会卫生主管部门上门收2008年度的垃圾费,要求该厂按2007年注册日起开始交垃圾费,每月按玻璃厂的700元标准收。该厂对收费起始时间和收费标准提出异议,当天便未交去年的垃圾费。据了解,当天下午6时,村卫生主管部门命人将一车生活垃圾倾倒在某威玻璃工艺厂门口。当天村内还有一家工厂和六家商店也因收费争议“享受”与该厂同样的“待遇”。
记者21日前往采访时,霞村村委会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工厂一年多来已经产生了不少工业垃圾,我们一年多来为他们服务,现在他们不肯交费,这对我们很不公平。昨天,记者就此事再到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采访,该镇镇委书记严肃批评了霞村村委会倾倒垃圾的错误做法,明确表态,荷塘镇已于23日向霞村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霞村于23日下午前清理完倾倒的垃圾。该镇一位领导说,目前他们正在协助霞村与企业共同协商收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