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4年为谷歌创收仅5.5亿美元
时间:12-03-31 点击:
北京时间3月30日消息,据英国《卫报》报道,数据表明,谷歌的Android产品自从2008年开始至2011年年底,一共为谷歌带来了5.5亿美元的营收。
如果这个数字是谷歌用来作为与甲骨文的专利和版权诉讼的一部分证据的话,那么应该是精确的。同时,这个数字还表明,苹果的设备,例如年,在使用谷歌地图和Safari中的谷歌搜索时,产生的营收时谷歌自家品牌设备的4倍。
根据谷歌的说法,截至2011年年底,共有将近2亿的Android设备被激活,同时,过去两年的激活数量将近9000万台。这就意味着,每台Android手持设备每年只能为谷歌带来大概10美元的收入。
相比之下,谷歌在2011年的总营收达到了380亿美元,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来自PC上面的广告。微软表示,目前全球有12.5亿台个人计算机。这意味着,每台PC每年将为谷歌带来约30美元的收入。不过,由于并非每台PC都可以接入因特网或使用谷歌的服务,所以这个数字应该更高。
谷歌从未公布过Android设备的营收数据。谷歌将Android操作系统和软件免费授权给手持设备制造商,并通过广告和应用销售获得收入。该公司目前拒绝对《卫报》获得的数据发表评论。
这个数字是由法官威廉·阿尔索普(WilliamAlsup)要求谷歌提供的,作为与甲骨文专利争端的一部分损失证据。甲骨文宣称,谷歌在Android操作系统中涉嫌侵犯该公司的Java相关技术专利。甲骨文是在2010年收购Sun微系统公司时获得的这些专利。本案计划于4月16日开庭审理。
本案开始于2010年,甲骨文宣称Android侵犯了一系列Sun公司的专利和Java的版权。最后涉嫌被侵犯的专利数已经下降到了2个。
在开庭前的和解协议中,谷歌表示将会向甲骨文支付一定百分比的Android营收作为赔偿。这意味着,谷歌将首先支付280万美元的赔偿直至2011年年底,然后接下来直至2012年12月,谷歌将向甲骨文支付约0.5%的Android营收,随后这个数字增加0.015%,直至2018年4月。
在递交给法院的文件中,谷歌并没有说明Android的营收数字是如何计算的,但是关键来源应该是广告营收,其次谷歌会从Android设备的应用销售中获得30%的比例提成。
谷歌表示,损失赔偿的金额与法院指定的专家的计算相匹配。不过,这份和解协议并不意味着谷歌承认侵犯了甲骨文所宣称的专利。
280万美元以及此后0.515%的营收比例赔偿,表明Android自从2008年年底发布直至2011年年底,Android的总营收仅为5.43亿美元。与手机相关的专利赔偿,一般都是设定一个每台手机的授权费用基数,收取赔偿费用。
这个数字同时表明,Android可以在今年获得超过10亿美元的广告营收。为了获得Android的认证,手机厂商必须使用包括谷歌搜索、地图、YouTube和其他功能在内的谷歌服务。